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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龙王庙镇刘楼村安置区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1/4/24     浏览次数:    

1、前言

    单县龙王庙镇刘楼村安置区地块,位于孙六-杨楼路与戚集-花园路的东南侧,占地面积约83812m2(约合125.718亩),中心坐标为北纬34° 40" 25.1616",东经116° 8" 1.2258"。该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和村庄,拟规划为居住用地,涉及用地性质变更为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本地块在土地流转前,需完成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2021年3月,安徽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单县龙王庙镇人民政府委托对该地块开展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即组织技术人员,在现场踏勘、地块调研、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完成了地块污染识别工作,并编制了《单县龙王庙镇刘楼村安置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于2021年3月7日由菏泽市生态环境局会同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单县组织召开了调查报告视频专家评审会,并形成了专家意见,会后我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调查报告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完成调查报告的编


2、调查结论

    通过现场踏勘、调查访问,收集地块现状和历史资料及相关文献,分析地块内的农作物种植情况、农药使用情况、农田灌溉信息以及地块的历史变迁和现状,土壤快速检测等。经识别,本地块内的施肥污染、农药残渣污染已基本消解,对地块内土壤环境基本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地块灌溉使用的地下水未受到污染,也基本不会对本地块土壤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地块内没有集中式牲畜养殖区;历史上不存在工业生产企业;没有其他正规和非正规的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场;没有地下管道,没有油品的地下储罐和输送管道,仅设置有排放雨水的沟渠;未发生过化学品泄露事故;未曾闻到过土壤散发的异常气味;地下水没有发生过浑浊、颜色、味道异常,不存在油状物质。地块内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化粪池为政府在统一进行旱厕改造时设置的桶装化粪池,会定期进行处理,不会产生污染物,该区域不涉及工业生产,不存在潜在污染源。地块周边1000m无企业存在,故不会产生污染物,不会对地块造成影响。

经资料印证,人员访谈情况与现场踏勘状况相符,与历史影像资料也一致,收集到的相关资料均可信可用。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本公司还委托山东科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拟对本地块进行快速检测,其检测的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均合格。由此可得出,本地块未受到污染,相关调查资料均可信可用。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分析,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要求,故无需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样品的采集、分析检测工作,可作为居住用地直接开发利用。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一阶段)结束。

3、不确定性分析

    本次调查结果是基于地块现有条件和现有评价标准而做出的专业判断,未来该地块由于地块用地类型或评价标准等发生变化时,应对现有调查结论进行评估,必要时需重新开展地块环境调查与评估。

本次地块环境调查过程中尽可能做到客观、真实地反应地块检测指标分布情况,但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在未来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异常现象或超标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防对人体健康造成风险。

4、建议

    根据调查结果分析确认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从环保角度,对该地块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提出如下建议:

(1)在地块未来开发建设过程中发现疑似污染土壤或不明物质,建议进行补充调查,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不得随意处置。

(2)在开发或建筑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妥善处理各种废水和固体废物。施工之前要制定完备的安全环保方案,为施工或安全生产提供指导并要求现场人员遵照执行。

(3)相关单位应对地块加强监管,防止出现人为倾倒固废、偷排废水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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