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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16单县中波转播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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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单县佳和城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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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5单县家政学院周边片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司资讯
1 前言
单县平原路东北园路南地块位于北园路南侧,平原路东侧,总占地面积6402平方米(约合9.603亩),地块中心坐标为北纬34°47"38.0868",东经116°7"0.7242"。该地块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第二类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法规规定,本地块在土地流转前,需完成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2020年7月,安徽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单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对该地块开展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即组织技术人员,在现场踏勘、地块调研、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完成了地块污染识别工作,并编制了《单县平原路东北园路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调查结论
通过现场踏勘、调查访问,收集地块现状和历史资料及相关文献,分析地块内的农作物种植情况、农药使用情况、施肥情况、农田灌溉信息以及地块的历史变迁和现状等,得出本地块的代表性污染物是农药类和化肥等。经识别,本地块内的施肥污染、农药残留污染已完全消解,对地块内土壤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地块灌溉使用的地下水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5084—2005)的水质要求,也不会对本地块土壤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地块周边无生产性企业,不会对地块内土壤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根据污染识别,无需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样品的采集、分析检测工作。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分析,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第二类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要求,故无需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样品的采集、分析检测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一阶段)结束。
3不确定性分析
本次调查结果是基于地块现有条件和现有评价标准而做出的专业判断,未来该地块由于地块用地类型或评价标准等发生变化时,应对现有调查结论进行评估,必要时需重新开展地块环境调查与评估。
本次地块环境调查过程中尽可能做到客观、真实地反应地块检测指标分布情况,但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在未来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异常现象或超标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防对人体健康造成风险。
4建议
根据调查结果分析确认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从环保角度,对该地块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提出如下建议:
(1)在地块未来开发建设过程中发现疑似污染土壤或不明物质,建议进行补充调查,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不得随意处置。
(2)在开发或建筑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妥善处理各种废水和固体废物。施工之前要制定完备的安全环保方案,为施工或安全生产提供指导并要求现场人员遵照执行。
(3)相关单位应对地块加强监管,防止出现人为倾倒固废、偷排废水等现象。